4月21日,市建委主任郭尔军作客“政风行风热线”。
听众咨询:我住在彭场镇解放街,这一带的老街老巷时常发生下水道井座井盖丢失或破损的事情,有时出现伤人事故。请问,这类事情应找哪个部门投诉?该哪些单位负责解决?
郭尔军回答:关于井座井盖的管理问题,市政府有明确规定:背街小巷的道路及排水等市政设施由所辖区街道办事处管理和维护;城区主次干道的道路及排水等市政设施则以仙下河为界,仙下河以北由我委所属的市政管理处负责管理维护,仙下河以南则由市政管理处与城市投资开发公司所属的污水公司分头负责管理维护,其中,雨水系统设施由市政管理处负责,污水系统设施由城投污水公司负责。根据以上规定,你反映的下水道井座井盖丢失或破损情况如果发生在老街老巷的话,应该找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所处居委会进行投诉解决。当然,建委作为市政管理主管部门,有责任监督和督促有关管理单位加强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如果你投诉的问题在辖区不能解决,也可以到建委来进行反映,如调查属实,我们将责成有关责任单位尽早整改落实。
听众咨询:我在彭场办了一家无纺布加工厂,现在扩大再生产,需建一栋办公楼和生产车间,最近到镇城建服务中心咨询了一下,城建服务中心的同志说,现在建厂房要到建委去办理工程报建手续,我想向您咨询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郭尔军回答:过去,建委只对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进行了全方位管理,而村镇工程则是委托镇城建办进行管理。但自从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乡镇城建办取消后,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上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较多,为此,2007年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村镇建筑工程管理的意见》,市人民政府也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村镇建筑工程管理的通知》(仙政发[2007]69号),对村镇建筑工程工程量的界定、审批权限、管理范围、职责作了明确规定: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农(居)民住宅建设,由建委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核发《开工许可证》,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商住楼、工业厂房、学校、医院、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工程,必须到建委报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接受质量安全监管。至于具体的程序,你可以到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的服务窗口具体咨询。为方便乡镇的工作同志,对乡镇工程,我们建委在报建程序上实施简化,在报建费用上实施相应减免,力争随到随办,提供高效服务。
本星期的“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嘉宾分别是:
4月28号 星期一 市计生委 郑局廷
4月30号 星期三 市劳动局 刘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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