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检察院:营造文化氛围 深化文明创建
发布时间:2008-6-1 16:59:27
  2007年,仙桃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2001年以来,该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被湖北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五好检察院”、“全省人民满意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文化育检工作,把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举措,通过营造良好文化氛围提高全院干警素质,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