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新闻>>文明城市>>解读创建>>正文
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标准
来源: 日期: 2008-4-28 13:27:47 发送:发送给好友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2、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3、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4、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5、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6、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7、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8、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具体考核工作依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

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由来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始于1995年。当年张家港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中央新闻单位集中宣传推介了张家港的经验,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全国掀起向张家港学习的热潮。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建设的决议》,第一次把文明城市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并称为“三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写进党的《决议》,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成为全国各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全国掀起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热潮。

  1997年—1999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先后在全国集中宣传推介了10个城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经验,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掀起新高潮。

  1999年9月即建国50周年前夕,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首批58个“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其中我市名列其中。2002年10月,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我市继续保持了这一称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2003年9月,中央文明委在经过近8年的探索、试点和论证的基础上,正式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决定在开展两届“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评比表彰工作的基础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于2005年9月开展首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活动,标志着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今年9月14日,中央文明委颁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为全国各相关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指导。

相关评论
我来说两句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热点图片
热门新闻
Hot~
最新新闻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1-2005 仙桃市网络新闻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5026946号
Email:Info
版权为 中国仙桃网 www.cnxiantao.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仙桃市委宣传部 仙桃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仙桃市网络新闻中心
地址:仙桃市广播电视中心14楼1401室
新闻热线:0728-3227550
广告热线:0728-3227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