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日期:2008-7-31 7:31:31 发送:发送给好友
本网讯(仙桃日报) 7月29日,记者从全省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暨省级文明城市、村镇、社区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上获悉,我市被湖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2005-200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这标志着我市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道路上又迈进了一步。
据了解,我市在1996年、1999年和2002年连续3次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这次是我市第4次荣获省级文明城市称号。与此同时,我市沔城回族镇、彭场镇和三伏潭镇栗林嘴村、龙华山街道办事处黄荆小区社区、沙嘴街道办事处杜柳社区分别荣获省级文明村镇、省级文明社区称号。我市荣获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文明村镇和省级文明社区的数量居全省同类城市之首。(记者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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