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实行票决制,能够让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充分发表自己意见,有效避免由少数人和“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弊端。
6、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主要要求从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等方面予以推进,包括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等。
7、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现在村组织换届选举普遍采取“两票制”、“两推一选”,有的地方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进行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试点。党的十七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这为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开辟了广阔空间。
(二)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领导班子是党执政兴国的决策者和组织领导者。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全面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是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其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基础和制度保证。党的十七大报告部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但实践过程中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由于受参加推荐和测评人员的范围、对被推荐和测评对象了解程度的制约,以及各种利益关系和不正之风的影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有时出现“利益票”、“人情票”的问题;有的地方在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符合领导意图的就采用,不符合的就以借口“变通”;一些地方出现拉票现象,甚至呈半公开和进一步蔓延的趋势。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直接影响选人用人的质量和干部工作民主的健康发展。针对这些问题,一方面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程序、改进方法,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可靠依据。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基础环节,当前迫切需要在这一环节积极探索扩大民主的有效形式,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以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进一步拓宽扩大民主的渠道,把群众的有序参与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
2、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干部考核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新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方法,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思路与成效,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中发挥了重要的依据和导向作用。要进一步规范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健全考核形式,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保证。
3、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用好的制度和好的作风选人,是形成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证。用好的制度选人,必须始终坚持党的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制度,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用好的作风选人,必须严格遵守干部工作原则。选拔任用干部要特别注重群众公论,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不能提拔;特别注意选作风好的干部,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支持实干,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相反,也绝不能让那些投机取巧、夸夸其谈,搞形式主义和虚假政绩的人得到好处。


